学校召开2024年度采购代理机构第二次座谈会

作者: 时间:2024-09-12 点击数:

  9月11日下午,2024年度采购代理机构第二次座谈会在行政楼附楼201会议室召开。会议学习了国家有关文件精神,解读了项目评价指标体系修订情况,交流了质疑投诉处理经验,开展了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副校长李鸿飞出席会议并讲话,纪委办公室副主任潘栋、全体采购代理机构代表以及招标办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座谈。会议由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管理办公室)处长贺占魁主持。

贺占魁对参会的采购代理机构代表表示热烈的欢迎。他指出,高校的采购工作一直是高关注度事项,是学校巡视、审计和专项检查等工作的重点内容,在开学初召开本次座谈会,一是梳理上半年的采购工作情况,二是对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特别是质疑投诉事项的处理经验进行交流,以便于更好地开展好下半年的各项采购工作。

黄金山简要传达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国办发〔2024〕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等文件精神,并对《华中师范大学采购项目代理工作评价考核表》修订情况进行了解读,强调须充分发挥评价应有的激励、约束、反馈、改进功能。

与会10位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围绕质疑投诉的前期预防、中期控制和后期处理进行了交流,大家认为需在内部审核、文件编制、评审流程和调查处理上做好工作,认真处理供应商的质疑投诉,做到“有诉必应”,合法合规地保障采购项目的顺利实施。

潘栋针对招投标领域,特别是采购代理机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他指出,校纪委将持续加强对招投标领域的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和代理机构要切实加强警示教育学习,真正做到“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依法依纪依规开展采购工作,确保学校采购工作规范有序的开展。

李鸿飞对采购工作取得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对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表示感谢。他指出,一是要“依法依规做采购”,《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部署的多项改革任务均涉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一定要加强学习,精准把握政府采购的新形势、新政策和新要求,严格依法依规组织招标采购。二是要“专业高效做采购”,代理机构要切实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在编制采购文件、发布公告、接收投标文件、评审、结果公示和质疑投诉处理等方面要有过硬的专业能力和规范、高效的工作能力。三是要“严谨细致做采购”,代理机构要强化协同意识和服务意识,根据不同的委托项目,有针对性的选派政策理论水平高、沟通能力强、专业水平过硬的工作人员,为学校的采购工作保驾护航,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四是要“清正廉洁做采购”,代理机构一定把“清”字放在第一位,守住为人做事的政治底线和道德防线,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职业规范。他强调,采购工作事关学校发展全局,关乎学校声誉,代理机构与学校一定要精诚合作,同频共振,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共同将招标采购工作组织好、实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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