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采购管理办法(修订)》(华师行字2024〔24〕号)文件精神,请各单位明确采购分管领导、采购管理员及职责,并针对分散采购工作的需求调研、采购文件编制、审核、信息发布、评审小组组建、评审要求、履约验收、监督与纪律等环节,研究制定本单位采购工作内控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请各单位于6月11日下班前,将单位采购内控制度提交招标办(行政楼附楼119室)备案,同时做好制度宣传和解释工作。
联系人:李敏,电话:67867169。谢谢各部门的配合和支持。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管理办公室)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