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单位采购内控制度备案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6-04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采购管理办法(修订)》(华师行字2024〔24〕号)文件精神,请各单位明确采购分管领导采购管理员及职责,并针对分散采购工作的需求调研、采购文件编制、审核、信息发布、评审小组组建、评审要求、履约验收、监督与纪律等环节,研究制定本单位采购工作内控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请各单位于6月11日下班前,将单位采购内控制度提交招标办(行政楼附楼119室)备案,同时做好制度宣传和解释工作。

联系人:李敏,电话:67867169。谢谢各部门的配合和支持。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管理办公室)

                             2024年6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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